第二百二十章 秦律-《大汉从接见张骞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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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臣在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的任务就是把这里面的点击都翻译出来,全部采用大白话,变成现在我们使用的字体,然后加以研习,最后交由内阁审批,朕要在年底看到新的律法。”

    两人自然是答应。

    刘仲和齐英结伴而出。

    齐英的岁数比刘仲还要小一轮,如今刚20出头,如果算大明的整个政治领导人物,基本岁数在20~30岁之间。

    算起来是一批比较新的队伍。

    齐英有些疑惑的问道:“咱们陛下好像对秦律特别的重视。”

    刘仲瞄了他一眼,很自豪的说道:“那是肯定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大秦有秦律亡,这说明它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啊。”

    刘仲的目光闪烁。

    又是一个苛政猛于虎的论断。

    这不仅是齐英一人的误解,更是许多人的裁定。

    司马迁《史记》记载很明确,秦二世时期法令诛罚日益刻深,群臣人人自危,欲畔者众。

    在齐英的印象中。

    好的法律,就应该受到人们的欢迎,而不是被众人推翻。

    他们已经从张骞和李牧之嘴中,得知大秦后来的事情。

    但是秦律真的很严格吗?

    那看什么时期了。

    秦二世时期二世胡亥重用赵高,先任赵高为朗中令,后又任命赵高为丞相,乱政改法,改变了秦始皇时期的“缓刑罚,薄赋敛”的政策,诛杀皇子公主,蒙恬、蒙毅、冯去疾、李斯等重臣,连带一同治罪的不计其数,乱政改法,破坏法律,轻罪重罚,使皇族震恐、百姓震恐,官吏震恐,彻底造成秦朝混乱,又征发闾左,使秦朝速亡。

    秦始皇时期实行的是“缓刑罚,薄赋敛”的政策。出土的秦简秦律是严谨细致并非暴酷。

    后来给人们留下印象深刻的秦律,那是变种。

    后来更有多位学者研究,证明汉律比秦始皇实行的秦律还要严格许多。

    “钱穆:汉初制度、法律,一切全依秦旧。”

    “高敏:汉初法律全部承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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